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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讯(记者 张彦彦)随着汛期的到来和夏季气温升高,溺水、交通、恶劣天气等各类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及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市关工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做好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通知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关工委、教育局、妇联、公安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领会和落实近期国家、省关于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将保障青少年人身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五老”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时间充裕、接触青少年多的优势,广泛调动“五老”参与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同教育、妇联、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织密打牢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工作防护网。
通知要求,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各级关工委、教育局、妇联、公安局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积极参与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浓厚氛围。市关工委要组织“五老”志愿者积极宣传安全教育知识,深入社区、村居、人员集中的场所开展防溺水、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拐防骗、安全出行等安全教育知识,增强青少年安全自护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市教育局要通过进行安全提醒、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市妇联动员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家长学校、妇女儿童家园,积极开展青少年暑期安全教育公益课程志愿服务活动,指导督促家长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帮助教育孩子树立安全意识。市公安局要加大对青少年出行的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安全文明出行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远离交通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要针对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教育。市关工委要积极组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五老”志愿者当好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宣传员、看护员和巡视员。积极宣传防溺水知识,做好安全提醒,配合相关部门在河流、池塘、水库等青少年聚集水域开展巡查,对有下水苗头和私自下水游泳的青少年进行劝阻教育。市教育局要指导、督促县(市、区)及水域主管部门落实警示标志设立、水域隐患排查、专人定时巡查等工作,共同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市教育局要加强对青少年出行的安全提醒,要求外出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反各种禁令标志。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具备骑电动车上路资格的青少年要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如遇极端天气,要穿着醒目,要注意避开广告牌、变压器、配电箱、高压电线等危险物。不在机动车出入口、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自觉遵守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范。不随意穿越铁轨、不在铁轨边步行或铁路道口玩耍。市关工委要组织“五老”志愿者学习掌握并积极宣传恶劣天气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夏季恶劣天气及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青少年的避险自救能力。市教育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以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学生做好恶劣天气自身安全,在暑期遇大风、暴雨、雷击等恶劣天气时做好应急处置,确保青少年暑假期间的交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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